环境规划院全面支撑的《关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
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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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对美丽中国建设支撑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近日,生态环境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的指导意见》(环科财〔2026〕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保障、全链条衔接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格局。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科技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总体战略目标,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以及公益性与市场性兼具等特点,围绕加强财政引导作用、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广泛汇聚社会资源,提出“4+3+2”九项具体举措。一是加强财政引导,推进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央地协同,完善生态环境联合基金,深化部省联动,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科研任务与地方治理需求有效衔接。二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构建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主体供需对接机制,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投、贷、保、债、租”协同,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三是广泛汇聚社会资源,引导公益捐赠支持科技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和“链主”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到2030年,形成与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全面支撑了《指导意见》研究编制工作。下一步,环境规划院将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及有关部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理论方法研究和实践探索。一是依托在生态环境战略规划、科技需求凝练、重大项目谋划、科技成果转化和投融资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基础与优势,支撑财政、金融、产业、科技等政策工具协同发力,推动相关举措落细落实。二是围绕“点上突破、线上贯通、面上推广”,支撑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先行探索,研究完善科技创新主体与金融机构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精准性。三是加强政策实施跟踪评估、典型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及时研究政策实施中的难点堵点,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加快构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格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持续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