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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2020年度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课题1:平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
研究任务:(1)参照有关评价方法,全面分析我国主要平原湖库水生态环境数据,系统识别不同湖库存在问题;(2)选取典型湖库,针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水质恶化、氮磷浓度偏高、存在水华爆发风险、水生态退化等),基于模型模拟等深入分析症结,提出针对性的管控策略;(3)在上述点面结合分析基础上,总结提出平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的一般性对策建议。
成果产出:《平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20万元。
课题2:高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
研究任务:(1)参照有关评价方法,全面分析我国主要高原湖库水生态环境数据,系统识别不同湖库存在问题;(2)选取典型湖库,针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水质恶化、氮磷浓度偏高、存在水华爆发风险、水生态退化等),基于模型模拟等深入分析症结,提出针对性的管控策略;(3)在上述点面结合分析基础上,总结提出高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的一般性对策建议。
成果产出:《高原湖库水生态环境管理对策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25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三、投标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应包括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章节,申报书编写提纲与格式要求具体见附件。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课题招标”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份申请书应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北科创业大厦306室
邮编:100012
联系人:路瑞
联系电话:010-84947993
传真:010-84947993
电子邮箱:lurui@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设立课题专门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如项目经费核减,将根据项目经费实际拨付情况,相应核减委托业务费比例。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下达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应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确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前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中期报告,于2020年11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适时组织开展课题验收。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