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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4年05月16日
碳市场管理和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24年度)
根据《碳市场管理和排放清单编制》项目2024年度的总体安排,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我院决定对碳市场管理和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涉及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课题: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应用及优化研究
研究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部署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促进减污降碳协同深化推进,亟需从编制技术、应用推广和完善制度等方面优化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因此有必要开展融合清单编制技术及优化研究,充分总结现阶段清单编制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探索应用场景和制度化建设需求,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任务:(1)基于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对比国内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方法,深入分析不同时间尺度、空间尺度、精度范围等条件下清单编制的工作经验;(2)以典型城市为例,结合清单编制实际工作收集梳理排放清单典型技术应用;(3)研究提出下阶段清单编制在制度建设、机制优化、编制应用等方面建议。
成果产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应用及优化建议》报告
课题经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041
联系人: 唐倩
联系电话:18510044908
电子邮箱:tangqian@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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