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2年04月08日
大气固定源监测分析评估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22年度)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开拓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研究领域,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我院决定对大气固定源监测分析评估项目涉及的若干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根据项目2022年度的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分别为:
  课题1: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案例分析及治理模式研究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外出就餐频率增大,城市餐饮服务迅猛发展。与此同时,餐饮油烟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居民环保投诉的焦点问题。提高公民生活体验和居住环境满意度、保障人体健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终目标。餐饮油烟污染源量大面广,贴近居民,直接影响生活质量。与工业污染源相比,餐饮油烟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污染治理和日常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有必要深入调研全国各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问题与经验,通过对不同案例的挖掘与归纳,总结提炼治理模式经验,为各地管理部门提供思路与参考。
  研究任务:(1)收集总结各地在餐饮油烟治理与监管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案例;(2)调研典型地区餐饮油烟治理模式,甄选评估典型案例,编制案例集;(3)从法制政策、科技支撑、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创新机制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提炼各地治理模式经验,提出对策建议,编撰研究报告。
  成果产出:《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案例分析及治理模式研究》报告及案例集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2:涂料涂装行业低VOCs产品替代技术研究进展及政策机制研究
  研究背景: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PM2.5和O3的重要前体物,研究低VOCs源头替代技术进展及重点领域技术发展方向是“十四五”期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涂料涂装行业自十三五初期即针对低VOCs产品技术开发、替代及相关标准、政策机制进行了多年研究,相关替代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十四五”初期,节能环保降碳成为行业主题,结合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针对涂料涂装行业低VOCs替代技术、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对比分析重点涂料涂装领域VOCs减排情况、减排潜力,为全国层面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提供数据及技术支持。
  研究任务:(1)总结分析 “十四五”初期涂料涂装行业低VOCs产品替代现状及潜力;(2)重点工业涂装领域低VOCs涂料源头替代途径研究;(3)涂料行业低VOCs产品替代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涂料涂装行业低VOCs产品替代技术研究进展及政策机制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3: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技术路线研究
  研究背景:随着火电、钢铁行业陆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等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占比进一步提高。河北、河南、安徽、北京、福建、贵州、广东等省市相继出台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地方标准或政策。由于各地方政策标准的差异、污染治理技术设备选型不同、企业的监测水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导致全国层面水泥企业的超低排放控制标准不尽相同,且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评估方法及统一指标。水泥企业分布广泛,工艺设备、治理设施各不相同,需综合考虑区域分布、控制技术、管理水平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评估程序、评定方法来评估水泥企业的超低排放,科学、准确的评估改造成效,为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研究任务:(1)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程序及工作内容研究;(2)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定方法研究;(3)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技术路线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4:“科学精准治污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新闻报道采写及融媒体传播探析
  研究背景:提升新闻报道水平,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防治大气污染、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所在。“十四五”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转变为“深入打好”,意味着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新闻报道的采写和传播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媒体正在加速转型发展、推动融媒体建设,急需对治气攻坚相关新闻的采写及新媒体传播规律进行系统研究,以帮助各地更好地把握政策、分享经验、解疑释惑,提升精准治污和科学治污能力,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研究任务:(1)梳理当前我国治气攻坚相关新闻报道采写情况;(2)总结上述新闻报道的媒体传播效果以及不同表现;(3)分析现阶段在媒体传播中存在的问题;(4)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新闻采写技巧以及融媒体传播策略。
  成果产出:《科学精准治污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新闻报道采写及融媒体传播探析》报告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5:典型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治理技术案例分析
  研究背景:针对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三严一奖”的差异化环保政策。“严进”即严格进入。“严考”即成为A级企业后要一直保持,如果抽查发现存在问题,会随时取消资格。“严罚”即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优惠政策,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评级降级处理,并向社会通报。“奖优”即让优秀的企业真正尝到政策红利。同时为高质量达到“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这一既定目标,有必要对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案例分析工作,为下一步全国层面高质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提供支持。
  研究任务:(1)调查全国钢铁产业总体情况以及全国正在实现超低改造的钢铁企业数量、分布、改造规模等;(2)对全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所采用的的环保技术进行案例分析;(3)对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提出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典型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治理技术案例分析》报告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减排路径研究
  研究背景:玻璃工业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行业。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5-2018),该标准的制定对推动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减少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该标准仅适用于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的平板玻璃制造业,未能实现对玻璃工业所有产品的整体覆盖。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已组织相关单位对GB 26453—2011进行修订,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对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迫切需要通过对现有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等进行系统分析,提出适用于各类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的可行技术路径,帮助企业在技术升级改造时少走弯路,降低经济成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研究任务:(1)调查全国玻璃工业(包括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等)的企业数量、分布、规模等;(2)调查摸清玻璃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减排技术现状;(3)研究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减排路径;(4)提出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对策建议。
  成果产出:《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减排路径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5万元
  课题7:金属铸造工业大气固定源自行监测分析
  研究背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于2020年3月4日起实施以来,大多数铸造企业根据《技术规范》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铸造企业多数都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获取排污许可证,对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缺乏正确的认识。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技术规范》载明的重要内容,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疑问,包括如何结合企业自身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有必要对自行监测方案的规范性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增强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核发质量提供参考。
  研究任务:(1)调查典型铸造企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情况等;(2)调研典型铸造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问题;(3)分析铸造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共性问题,对铸造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的规范性提高提出对策建议。
  成果产出:《金属铸造工业大气固定源自行监测分析》报告
  课题经费:3万元
  课题8:全国供热生产与电力生产相关数据调查统计分析
  研究背景:电力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重点行业,如何全面准确地进行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分析计算,是开展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研究的基础。本课题将通过对2022年全国及分省电力行业发电与供热相关数据调查统计,提供2022年电力行业发电与供热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为全国火电行业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研究任务:(1)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月报和季报,全国、分省、分电厂统计数据,包括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发电厂用电率、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发电用原煤量和供热用原煤量、发电用燃油量和燃气量等主要参数;每月分省且分行业用电量统计数据;(2)全年电力工业统计快报;(3)2021年度电力工业统计资料汇编。
  成果产出:(1)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月报和季报;(2)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3)《2021年电力工业统计资料汇编》
  课题经费:7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鸿炜亿家大厦605室
  邮编:100012
  联系人:钟悦之
  联系电话:010-84911587
  电子邮箱:zhongyz@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征集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材料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下达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于2022年5月22日前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11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附件1:申请函(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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