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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2014年9月2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会议审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规划》实施工作。来自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12个部门及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厅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我院洪亚雄院长、吴舜泽副院长、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同志主持。参会代表审议了《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交流了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对做好下阶段《规划》实施以及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出了建议。会议原则通过了《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国务院。
会议充分肯定了《规划》三年来取得的各项进展与成效,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更应清醒地看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挑战性,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对照《规划》中期评估结果,查摆问题,明确今后两年重点任务,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以更实举措,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畴;抓住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契机,以中期调整后的重点企业为重点,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尤其是各级政府投入,加强投融资政策研究与融资模式创新;谋划“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主要思路、任务和措施。
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为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编制完成了《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13年规划考核总结报告、中期评估调整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等主要会议材料,圆满完成了会议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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