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01月13日
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中期评估成果
通过专家评审
  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北京市主持召开《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台州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生态环境部土壤农村中心以及台州市有关部门领导和代表参加会议,我院何军副院长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生态环境部土壤农村中心、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浙江大学、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我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孟玲珑代表技术组汇报了《评估报告》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经专家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评估报告》通过评审。专家组认为《评估报告》依据国家、浙江省和台州市关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构建了评估指标体系,从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监管能力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评估,系统总结了台州先行区建设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凝练形成土壤污染“防、控、治、管”的台州模式,并提出了下一步推进先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评估报告》技术路线合理,思路清晰,内容翔实,可作为后续台州市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依据。
  技术组将按照专家意见抓紧进行修改完善,推进《评估报告》尽快提交有关部门应用于管理决策,进一步助力台州市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台州模式”,发挥在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作用。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