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0月17日
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第一阶段)
高级别会议昆明宣言
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我们,部长和其他代表团团长,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注1)召开之际,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现场和远程会晤。
  回顾 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生物多样性愿景的关联,
  回顾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认识到要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各项目标和2050年生物多样性愿景,必须在环境、社会和经济维度全面实现该议程,
  强调 生物多样性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为地球上所有形式的生命提供支持,巩固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与福祉、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关切 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丧失危及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其他国际目标的实现,
  认识到 过去十年在《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令人深切担忧的是这些进展不足以实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
  深切地认识到 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土地退化和荒漠化、海洋退化和污染以及日益严峻的人类健康和粮食安全风险,这些前所未有和相互关联的危机对我们的社会、文化、繁荣和星球构成威胁,
  认识到 这些危机具有许多共同的潜在变化动因,
  也认识到 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直接驱动因素是土地和海洋利用变化、过度开发、气候变化、污染和外来入侵物种,
  认识到 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通过运用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以及他们对传统土地和领地上的生物多样性的管理,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作出贡献,
  也认识到 妇女和女孩以及青年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为此,强调 需要在所有经济部门和全社会采取紧急和综合行动以实现转型变革,通过各级政府之间的一致政策,以及在国家层面实现相关公约和多边组织的协同增效,为自然和人类塑造一条未来之路,在这条路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分享,成为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注意到 需要采取组合措施来遏制和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包括采取行动解决土地和海洋利用变化,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减缓气候变化、减少污染、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和防止过度开发,以及采取行动变革经济和金融体系,确保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减少浪费,认识到任何单一措施或这些措施的部分组合都是不够的,每项措施的效力都因另一项措施而增强,
  注意到 诸多国家呼吁,到2030年通过采取连通性良好的保护地体系和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以保护和养护30%的陆地和海洋面积,
  重申 《关于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纳入主流以促进福祉的坎昆宣言》和《关于为人类和地球投资生物多样性的沙姆沙伊赫宣言》,
  回顾 2020年9月召开的主题为“采取生物多样性紧急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
  注意到 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的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我们宣告,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是本十年的一个决定性挑战,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行动十年、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和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的背景下,需要强大的政治动力来制定、通过和实施一项兼具雄心和变革性的、能够平衡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三大目标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我们承诺:
  1.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包括提供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一致的必要的实施手段,以及适当的监测、报告和审查机制,以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
  2.视情支持制定、通过和实施有效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20年后执行计划和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3.各国政府继续合作推动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纳入或“主流化”到决策之中,包括将生物多样性的多元价值纳入到政策、法规、规划进程、减贫战略和经济核算中,并加强生物多样性跨部门协调机制;
  4.加快并加强制定、更新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确保“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在国家层面的有效实施;
  5.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提高区域保护与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全球扩大保护范围,以保护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减少或消除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6.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7.积极完善全球环境法律框架,加强国家层面的环境法及其执法力度,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并打击其非法利用,在采取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义务;
  8.加快努力,在考虑到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背景下,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其他适当协议,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包括与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
  9.视情加强相关生物技术的开发、评估、监管、管理和转让的措施及其实施,以提升惠益并减少风险,包括与使用和释放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相关的风险;
  10.增加生态系统方法的运用,以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恢复退化生态系统、增强复原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支持可持续粮食生产、促进健康,并为应对其他挑战作出贡献,加强“一体化健康”和其他全面的方法,通过强有力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可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效益,强调这些生态系统方法不能取代符合《巴黎协定》的紧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优先行动(注2);
  11.加大行动力度,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的负面影响,保护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增强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韧性;
  12.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后的恢复政策、规划和计划有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
  13.与财政、经济和其他相关部门合作,改革激励机制,消除、逐步取消或改革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补贴和其他激励措施,同时保护弱势群体,从所有来源调动更多的财政资源,并协调所有资金流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14.增加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实施“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保持一致;
  15.使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妇女、青年、民间团体、地方政府和机关、学术界、商业和金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能够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并鼓励他们在“沙姆沙伊赫到昆明”人与自然行动议程的背景下作出自愿承诺,并继续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营造势头;
  16.进一步开发关于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和公众意识的工具,以支持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行为的转变;
  17.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生物多样性相关公约等现有多边环境协定,以及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相关国际和多边进程的合作与协调行动,以推动陆地、淡水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育、可持续管理和恢复,同时,为其他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协同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本宣言将提交联合国大会、2022年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和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第二阶段会议]
  (注1)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第十次会议和《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第四次会议
  (注2)根据科咨附属机构第23/2号建议第4段,“生态系统方法”也可被称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