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年01月04日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指导下,我院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编制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开征求意见。

《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是我国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之一,是《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系列导则的补充。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编制过程中,调研了国内外场地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的使用情况,借鉴了发达国家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是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检索查阅。

 

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1/t20190104_688515.html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