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8年08月06日

 

我院完成贵州、重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次包保现场督查工作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包保协调工作方案》(环办环监函〔2018288号)要求,我院作为第十二协调组负责对贵州省、重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指导调度。729日至84日,水环境规划部赵越、孙宏亮、杨晶晶作为协调组成员,分别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桂家湖水源地、紫云县母猪笼水源地,遵义市桐梓县天门河水库、新蒲新区中桥水库水源地,重庆市南岸区黄桷渡水源地,璧山区三江水库水源地、盐井河水库水源地,沙坪坝区井口水源地、沙坪坝水厂水源地进行了现场督查。

通过实地调研,协调组成员与地方工作人员针对整治进展缓慢和解决难度大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认为贵州省、重庆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注重实效,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协调组建议黔、渝两地要按照727日视频会议以及《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整治方案,倒排工期,争取问题整治月月有进展,问题水源月月有销号,尽可能提前完成整治任务。

下一步,我院将及时总结黔渝两地工作进展情况、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相关建议报生态环境部。与此同时,全程跟踪黔渝两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展,计划9月底开展第三次现场督查推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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