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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已实施多年,并取得一定成效。“十一五”期间,这项制度得到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列为强制性目标,要求各级行政部门必须按时完成。为此,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调度办法》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等规定。“十一五”期间,将以污染物减排工作为核心,促进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
我院已完成的工作包括:
1、制定《“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特征和产业结构构成,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水污染治理水平,确定“十一五”期间各省级行政区的COD削减率指标,从而将COD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省。
2、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提出各流域(包括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的水质目标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十一五”期间各流域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污染综合治理等。
3、参与总量减排相关文件的制定及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参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等文件的制定、讨论和修改,参与总局组织的对各省总量减排工作的核查及数据汇总,参与督察中心的日常督察活动。
2008年工作定位是为总局得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工作为:
1、建立总量减排档案库。重点收集整理近年污染源数据和水质数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本领域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
2、建立和完善总量减排数据库和台帐,整合环统数据库,以重点工业企业为对象,实现其年度生产情况及排污变化的分析查询,并根据总量减排核查细则的要求,建立减排台帐。同时对临时列入环统数据库的企业(仅1年)进行重点分析及核查。
3、对总量减排工作进行宏观预测性研究,作“十一五”期间不同情景的分析,揭示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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