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我院承办2019年柳州市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培训
 

 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省级先行示范区。为提高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能力,提高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水平,2019年12月17-18日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办、我院承办的2019年柳州市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技术培训会在柳州市顺利召开。来自我院相关部门的六名专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环境研究中心的一名专家共计开展了九个主题授课。柳州市级和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柳州市土储中心,市轨道集团、市城建集团、市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等市级多个集团公司和19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代表共计134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赵福副局长主持。

会议开幕现场

 我院环境工程部主任孙宁研究员分别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制度要求》解读的专题报告。孙宁研究员阐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框架结构;逐一分析了包括责任制度、调查制度、监测制度、标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制度、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制度、责任人认定制度和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在内的11项土壤环境管理重点制度要求,分析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的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和罚则要求。《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制度要求》的解读中,分析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以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制度、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自行监测制度为重点,阐述了《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八项制度要求。通过培训,使参会人员对我国土壤环境管理有了全面了解,促进在产企业牢固树立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意识,推动在产企业尽快落实法律责任,提高柳州市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

孙宁研究员授课交流现场

 我院宋志晓工程师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及操作手册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考核的总体思路、主要原则、考核指标、组织方式、考核步骤和结果运用,并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13项评估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使参加会议的各级土壤环境管理相关部门更好地理解考核规定和材料准备要求,为做好2019年年度总结和迎接2020年考核奠定坚实基础。我院田超副研究员就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规则进行了授课,介绍了污染农田地和建设用地责任人的认定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从适用范围、认定程序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我院宋志晓和田超同志授课交流现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环境研究中心的罗栋源高级工程师做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的专题报告。他介绍了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支持项目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了2019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的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为柳州市加强项目储备和积极争取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供了宝贵经验。

罗栋源高级工程师授课交流现场

 我院郝占东工程师和刘锋平助理研究员分别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重点》和《污染农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及评审要点》的报告。在分析土壤环境污染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完成了调查案例项目,深入浅出向参会人员讲授了布点采样、质量控制、污染分析、报告编制和评审重点等内容,帮助各级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和农业农村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土壤环境调查方法并不断提高调查报告技术审查的能力。

郝占东工程师和刘锋平助理研究员授课交流现场

 我院张岩坤助理研究员和郝占东工程师分别做了题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自行监测技术要求》、《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专题报告。张岩坤助理研究员主要从监测方案、布点采样、流转保存、检测报告编制等方面介绍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各项技术要求和主要经验,结合柳州市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议。郝占东工程师从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原则要求、管理流程、技术要求共五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并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通过授课,帮助重点监管企业更加规范和有效地开展土壤污染预防活动。

 

授课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培训内容和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院作为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技术支持单位,将会定期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组织下,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土壤环境管理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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