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5年01月12日

 

中央财政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总结会议顺利召开

 

201519日,我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央财政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王圻调研员,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等省(区)规划财务处绩效评价负责领导与省级绩效评价技术负责人,以及我院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王圻调研员介绍了环境保护部关于中央财政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最新动态,以及下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的计划。我院汇报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工作过程、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内容。同时,与会人员就绩效评价与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认识、问题和建议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

20137月,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部分省市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环办函〔20131300号),选择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山西、陕西等七个省(区),对获得2009-2012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2010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受规划财务司委托,我院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提供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自工作启动以来,我院编制了《绩效评价收集资料和数据清单》、《绩效评价指标计算细则》、《绩效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组织开展了4次绩效评价技术培训会,针对部分项目与省级绩效评价人员共同开展项目现场工作,核实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指导各省完成省级绩效评价试点总结报告,并编制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价试点总结报告》。本次会议标志着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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