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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通过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6年10月25日到26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贵阳市召开,会议听取了我院公共财政与投资研究部关于《贵阳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经过质询讨论,一致同意批准《规划》,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我院公共财政与投资研究部逯元堂主任列席会议,规划编制组成员武娟妮和卢静接受委员质询。
贵阳市是环境保护部确定的第二批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之一,受贵阳市人民政府委托,我院联合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从2014年6月启动以来,规划编制先后经历了基础调研与大纲编制、生态红线体系重点研究、规划初稿编制与意见征求、规划深入修改完善等四个主要阶段,先后开展了8次项目汇报和6次集中调研,技术组对各区(市)政府、市直部门书面提供的412条修改意见逐一认真研究,对其中的311条意见进行了采纳。2015年12月5日,《规划》通过了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得到与会专家和贵阳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进行审议后,认为:《规划》提出的“一个根本目标、两个空间格局、三个功能分区、四项调控对策、五项支撑政策、六项保护对策”的主要内容,契合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明确了贵阳市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划定了生态保护的红线、环境资源的上线和环境风险的底线,对于加强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全市空间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规划》由贵阳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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