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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交易试点省份工作总结会议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排污交易工作经验交流,探讨排污交易工作机制,我院受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于2012年4月2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工作总结会议。来自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环境规划院、10个国家试点省份(市)及其他20个省(市)环保部门、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吴险峰处长主持,我院王金南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进展、经验总结与研讨、下阶段工作计划三个方面展开。会上,杨金田副总工介绍了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总体情况和排污交易制度的设计框架。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等10个国家试点省(市)分别汇报了各地的排污交易试点工作情况,重点分析和总结了实践经验、主要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最后,与会人员结合排污交易试点工作及汇报内容展开热烈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我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排污交易试点省份的建章立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软硬件支撑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各地排污交易管理平台已基本建成,排污交易机构建设和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稳步开展,并完成多个排污交易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仍面临着重大问题,例如部分地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高导致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排污交易工作缺乏必备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各地初始权、期限、价格规定差异较大,一级市场尚不健全且二级市场不活跃等。
会议还部署了下一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重点。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完善排污交易制度设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新老企业之间的关系;注重排污交易平台建设和台账管理,建立严格的计量、监督、考核体系;紧密结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等。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国家层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地方试点省份排污交易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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