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0年09月07日

 

 

环境规划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培训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分别于20087273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2008836日于陕西省延安市,组织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技术培训。

按照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的通知,2008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将于2008831完成。为提高各地项目申报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主办了两次技术培训班,对过去项目执行情况、申报指南及要求、审查原则办法、审查案例分析、可研报告编制要求等进行了专项培训。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舒庆司长参加了培训班,规划财务司房志副处长主持培训会,环境规划院吴舜泽研究员参加会议并作了培训报告。来自全国各地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交流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审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