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0年09月07日

 

第二期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提高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质量,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07年12月7日-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办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
    此次培训班是继海拉尔培训会后召开的第二期培训班,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司组织,总局环境规划院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协办。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4个计划单列市及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投资处王圻主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张英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刘启风副司长对中央环境保护资金的组织申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讲话。
    在培训班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咨询部吴舜泽主任从宏观层次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的整体考虑、审查体会等方面给予了重点的介绍并与各省进行了交流,从项目申报、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等角度,对历年申报指南、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等内容作了认真的剖析,对2007年度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逯元堂对项目审查的流程、原则及办法作了重点讲解,并从项目组织申报角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通过本次培训,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增进了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奠定了基础,对储备与组织2008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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