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0年09月07日

为提高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质量,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0788-1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在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举办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

此次培训班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组织的第一次培训班,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司组织,总局环境规划院承办,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协办。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咨询部主任吴舜泽主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投资处房志处长对中央环境保护资金的申报、审查、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讲话。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崔建国副局长、呼伦贝尔市王宝成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培训班上,吴舜泽主任从项目申报、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等角度,对申报指南及2007年项目申报要求、历年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逯元堂对项目审查的原则及办法作了重点讲解。参加培训人员还就项目申报、审查、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通过本次培训,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增进了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奠定了基础,对组织2007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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