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0年04月26日
 

 

 

 

我院与广东省环保厅签署院厅合作协议

 

我落实环境保护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协议,419日下午,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在广州签署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洪亚雄院长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王子葵副书记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周建副部长、规划司尤艳馨副司长、规划院吴舜泽副院长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晖主持,

根据合作协议,部省将从深化环保规划、环境政策和环保科研等方面共同推进珠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二是共同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研究;三是共同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四是开展经济与环境形势分析;五是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六是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七是开展绿色经济政策合作研究;八是探索广东特色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九是共建环境规划与政策研究中心;十是共建广东省环保科研平台。

我院长期以来与广东省环保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承担了《珠三角环境保护》、《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部分)》、《珠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以及惠州、中山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院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将双方合作推向新阶段,并为我院长期跟踪经济发展地区城镇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机制。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洪亚雄院长和广东省环保厅王子葵副书记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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