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0年03月29日

 

我院承担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325,广东省政府在广东迎宾馆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国内各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对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五个一体化规划稿的评价和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来自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广州大学、华南农大、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准确把握了珠三角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在全面分析珠三角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珠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的八大体系、重点工程以及规划保障措施,《规划》框架体系合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措施得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珠三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是推动珠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重要环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高度重视五个一体化编制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受广东省环保厅的委托,我院牵头承担了《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吴舜泽副院长为组长的技术组,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规划》研究编制任务。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是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重大突破,对于完善我国环境规划体系、创新环境规划方法、构建新型区域环境保护机制、推进环境保护分区指导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其他地区解决区域性的环境问题、推进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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