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6年07月03日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正式发布实施

 

2006614,由规划院编制完成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已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发布,并将于200681起开始实施(技术规范见附件)。

与焚烧技术相比,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技术具有投资低、运行费用低、可间歇运行、易于操作管理、对废物量波动适应性强、二次污染小等优点,且不改变医院内部现有分类包装体系,其处置的范围基本与焚烧相同,是《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3/日、5/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项目首选的技术路线。该技术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水平。

 

附件:《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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