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07月31日
我院承担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评估技术工作取得阶段进展

  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要求。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指导各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评估工作。为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2019年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评估工作。截至2020年7月,已初步完成重金属减排评估技术工作。
  重金属污染减排评估按照“地方自评-答疑帮扶-校核抽查-反馈对接”的技术程序开展。为做好减排评估工作技术支撑,我院建立重金属核算全国微信群,及时了解各地核算情况,通过微信群开展核算各技术环节答疑,形成答疑汇编发送各省份。组织多位专家对31个省(区、市)上报自评结果进行校核,提出完善建议。评估组先后赴江西、辽宁、广西、陕西等省份定向指导帮扶排放量自评估核算工作开展,并开发一套减排核算系统“重金属减排核算与数据分析工具”,发放全国31个省(区、市)使用。
  我国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大、强度仍较高,高度敏感涉重金属环境问题仍时有发生,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不乐观。重金属污染减排核算对接过程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省份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减排核算数据质量不高,现阶段重金属减排与环评和排污许可衔接不够等。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十三五”重金属减排开展情况,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重金属污染减排推进思路,为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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