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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年10月2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秦岭、黄河流域等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陕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规划》同时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美丽陕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根据《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4大类23项指标,其中13项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比、能源消耗降比分别达到18%、13.5%,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6.5%。
《规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一个目标;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减污降碳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抓牢秦岭保护国之大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项重点;强化监测、执法、信息、科研四方面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五元共治的大环保格局。
《规划》在任务设置上,着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要求,坚守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努力实现统筹协调系统保护。在重大工程项目设置上,立足陕西实际,目标导向引领,问题导向突破,结果导向倒逼,推动落地见效。主要任务包括突出绿色低碳发展。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聚焦“秦岭、黄河长江流域、关中平原、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陕南生态产品供给区”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推进区域流域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落地实施,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突出推进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全面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治理和持续稳定改善。
(本文内容转载自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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