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规院概况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处
计划财务处
战略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管理
与政策研究所
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
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
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
形势分析与规划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风险损害
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规划与政策
模拟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土壤保护与景观设计中心
碳达峰碳中和
研究中心
黄河生态保护研究中心
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
研究中心
气候投融资研究中心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研究中心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
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
生物多样性与
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美丽中国研究中心
无废社会创新中心
新污染物与环境健康研究中心
排放交易与减排研究中心
企业绿色治理
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与经济
核算中心
EOD创新中心
水生态研究中心

李干杰副部长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环保部门“十三五”规划座谈会
2015年2月2日,李干杰副部长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环保部门座谈会,听取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广东、青海、新疆等10省(区、市)环保厅关于“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的意见。
李干杰指出,“十三五”规划相比以往的规划,具有时间紧、内容广、要求高的三个明显特点,在编制国家规划是特别要突出战略性、系统性、引领性、针对性、可行性、时效性,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编制好、实施好“十三五”规划。
规财司尤艳馨巡视员,我院洪亚雄院长、吴舜泽副院长和规划编制组主要成员参加会议。吴舜泽副院长代表规划司、规划院介绍了“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编制思路与要点。与会省份代表充分肯定了规划思路与成果,并结合当地情况,从目标指标、改革体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阶段,规划编制组将对“十三五”规划继续修改完善,听取市县级环保部门、专家学者、部门等方面意见,并做好目标指标分解、技术培训等工作。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