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8年01月04日

 

苏浙沪拟开展排污权有偿分配交易

 

 

 

2008-01-04            汤浩 高杰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等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聚集一起,举行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座谈会,就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推动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座谈会就搭建长三角环境合作共赢平台取得共识,确定围绕提高长三角的环境竞争力,在完善区域环境管理政策、推动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健全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和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

 

制定环境合作计划推动区域发展。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成本透支,已经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加强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区域科学、和谐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前不久,在杭州市举行的第一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上,提出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要重点抓好交通、科技、能源、环境四大合作平台建设,并明确由江苏省负责环境合作平台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江苏省在充分征求上海市、浙江省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时序进度等内容,为平台的顺利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围绕环境竞争力加强多方面合作。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重点围绕提高长三角的环境竞争力,将在诸多方面加强合作。在饮用水源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强环境立法合作,推进环境保护的法治化进程。制订更加严格、相对统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排污收费标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贸易、保险等经济政策,重点构建环境价格体系,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议在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培育成熟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在推动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共同实施一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清淤、围网养殖清理等重点治污工程,切实加强漕桥河、太浦河、吴淞江、江南运河、东笤溪等太湖主要出入湖和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促进太湖水质的根本好转。联合编制和实施《长江口及毗邻海域碧海行动计划》,开展长江沿岸地区及杭州湾的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近岸海域的环境治理和保护。

在促进区域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加快长三角地区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启动燃煤电厂的脱氮、脱硝改造工程,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优化区域火电布局,建议上海、苏南和杭嘉湖地区不再新建、扩建火电机组。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在长三角大中城市率先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在强化区域危险废物与化学品监管、健全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区域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体系方面,两省一市都将加强合作,推动区域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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