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6年09月06日

 

研讨会探讨「排污交易」对粤港空气质素管理的影响
 


    排污交易是创新的环境管理方法,以市场力量改善环境质素,近年在内地以至全球引起了关注。香港城市大学于8月30日举办「中国排污交易:从理念到推行」研讨会,邀得内地环保专家、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及本地学者,共同探讨近年内地重点城市推行排污交易试点计划的经验,以及有关经验对粤港两地将于今年底推出排污交易试点计划的启示。

    研讨会由城大亚洲管治研究中心和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联合举行,就公众关注的空气污染和粤港跨境环保管理等课题提供一个适时、公开的议论平台。出席是次研讨会的还有商界、政党、绿色团体、专业团体、学术界、政府部门及咨询组织的代表。

    亚洲管治研究中心和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多年来均致力发展公共行政课程及研究,包括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治伦理与实践、公共服务及管理,以及中国研究等重要课题,加强理论建构及社会参与。城大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系主任陈汉宣博士说:「这个研讨会就是我们推进政策研究及社会讨论的一个好例子。」

    大会邀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博士作主讲嘉宾,讲述内地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政策框架。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副署长李忠善先生亦出席讲述即将推出的「珠三角火力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对改善区内空气质素的作用。多位内地环保专家亦于会上探讨相关问题,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马小玲教授分析如何提升粤港跨境环保管治的问题;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副处长薛人杰先生讲述及评论内地实施排污交易试点计划的经验和成效;中国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副院长朱法华博士则从企业角度看内地排污交易的落实及有效性。

    亚洲管治研究中心主任陶黎宝华教授亦在会上评论排污交易对环境管治的重要性。「通过排污交易,可以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观念,」她说。「排污交易最大的好处是在于用更少的钱,达到同样甚至更高的减排目标。」

    环境是一种「公共物品」,排污交易被称为「在公共物品使用中引入市场交易」。排污交易一般先由环保管治部门制订区域内总排污量上限,然后根据上限发放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排污企业既可通过交易来满足排污需要,亦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成本。理论上,排污交易给企业更多选择,而环境管治部门可借市场之手来控制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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