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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01月02日

 

 

十个省市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全部顺利通过验收

 

2006年1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在北京联合主持召开了绿色GDP核算的最后一批试点省市专家评审验收会,天津、河北、海南、四川和浙江五个试点省市的绿色核算工作通过评审验收。此前,北京、重庆、辽宁、安徽和广东已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专家组的评审验收。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十个试点省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试点工作终于尘埃落定,在新年来临之际,向社会公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一份丰厚的礼物。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联合开展了《综合环境与经济(绿色GDP)核算研究》项目,并于2005年启动了十个试点省市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试点工作。经过环保部门和统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经过技术组人员两年来的携手努力和600多个日日夜夜的辛勤工作,在承受着巨大的考验和压力下,各试点省市圆满完成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与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提交了2004年经环境污染调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报告》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与污染损失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在评审验收会上,与会专家对各试点省市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专家一致认为,10个省市的数据调查工作扎实,各具特色,数据可靠,报告内容全面,结论合理,为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地方建设生态省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试点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其他省市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具有示范作用。

十个试点省市均表示,将在总结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和基础统计研究工作,完善核算的内容和方法,继续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准备近期开展试点总结,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蒋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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