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 右侧栏目 > 科技专项管理动态 > 动态
发表日期:2020年07月31日
  《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2020年第二季度进展调度会在京召开

  2020年6月11日,“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组线上召开项目2020年第二季度进展调度会。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课题一负责人张文静主持会议,课题负责人雷坤、姚瑞华、刘艳臣,课题技术骨干董欣、范青武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项目参与单位的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会上,各课题汇报了研究进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张文静研究员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推进的具体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是正确把握课题研究进展。根据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结果,本项目执行期延长至2021年6月,各课题应抓紧推进研究,争取在2020年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2021年重点开展综合绩效评估等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二是继续抓紧经费执行。部分课题经费执行进展仍较为滞后。建议各子课题和任务负责人应严格对照经费预算,制定经费执行计划,按要求抓紧经费执行。
  三是对照考核指标自我检查。课题负责人应负总责,对照课题科技和管理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逐一核对研究进展差距,及时查漏补缺,避免后期缺项漏项。
  四是强化成果技术把关。目前报告、论文、专利等内容已进入集中产出阶段,各课题负责人应对各子课题(任务)研究内容、报告、论文、专利等成果及时梳理、严格把关,确保成果内容与项目相关、成果发布时间与项目执行期相符。
  五是落实标志性成果相关要求。根据5月26日京津冀板块综合示范区解决方案工作讨论会会议纪要和6月5日水专项河北省“十三五”项目实施进展调度会要求,课题二、三、四应加强与三条廊道标志性成果专家的沟通,强化管理体系与治理体系的衔接,为三个廊道建立水质目标管理体系做好支撑。
  六是进一步强化技术衔接。课题一、二、三、四的“三水”目标指标应有所衔接,应强化对于差异化指标的解读与解释。课题二、三、四制定的高分辨率污染源清单应提炼出共性的源清单构建模式方法,便于将污染源清单构建相关内容纳入水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三水”预测模拟子平台、大清河流域智慧子平台和京津冀区域水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三个平台应尽快按照第三方监测方案内容落实研究内容和研究进度要求,确保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开始前满足6个月业务化运行要求。
  七是推动成果应用。各课题应对照任务合同书要求,尽快明确各成果在相关管理部门的采纳和应用方式。建议结合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于水专项研究成果对省、市、区县等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支撑。
  二、对各课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
  建议课题二针对排污许可示范要求进一步加严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的结论做进一步论证,并与课题一、三、四等涉及排污许可专题的研究团队加强讨论、统一思路。
  建议课题三针对北京市内生态补偿工作这一研究点,与课题一对接,深化跨界生态补偿方法、机制等方面内容。
  建议课题四进一步细化大清河流域排放标准评估研究内容,明确评估结果,避免该研究内容与总量控制方案研究混淆。
  建议课题五突出水质模拟等功能模块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研究,针对已开发的黑臭水体、缓冲带建设情况识别功能,如已成熟,应尽快与管理部门对接,寻找应用途径。此外,在4月30日项目示范工程第三方监测方案专家审查会上,部分专家对数据共享接口设置是否满足数据共享考核指标提出质疑,建议进一步思考应对方法,提出合理解答。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