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07月31日
《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进展调度会在京召开

  2020年3月12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组在线上召开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进展调度会。项目负责人王东研究员,课题负责人张文静、雷坤、姚瑞华、刘艳臣,课题技术骨干汪自书、范青武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项目参与单位的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会上,各课题汇报了研究进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曾维华、边蔚分别代表“北运河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动态评估与预警技术体系研究”和“大清河流域(白洋淀)动态污染源清单研究”进行了进展情况汇报,项目负责人王东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推进的具体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是课题负责人对课题情况负总责。每一位课题负责人应对各子课题进度负责,全面掌握各研究任务进展,认真指导,对研究滞后的子课题(任务)采取必要的督促措施。
  二是各课题对照考核指标做好自我检查。各课题和子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考核指标寻找差距,对于未完成的内容及时补足,对于研究深度未达到要求的内容及时深入研究。各项研究任务不应“齐步走”,对于已成型的成果应提前考虑成果展示与应用等。
  三是提前考虑成果应用出口。水专项研究的一项重要目标是为水环境管理及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各课题和子课题应提前确定研究成果用户(包括京津冀三省市及地市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重视成果表达。
  四是提升课题研究的系统性。各课题应从系统完整性和整体考核要求出发,将各子课题研究成果统筹整合为有机整体,针对课题总体考核指标开展查漏补缺,避免课题层面的相关材料“碎片化”。
  五是做好成果宣传报道。水专项已明确,项目的成果宣传是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课题一负责人牵头,其他课题负责人配合,准备成果宣传报道内容;请项目秘书联系水专项办,明确通过环境报宣传的程序;6月底前完成宣传任务。课题层面的成果宣传工作同步进行。
  六是继续抓紧经费执行。受疫情影响,各课题经费执行均受到一定阻碍,但未受疫情影响的部分经费应继续抓紧执行,仍能开展的招标、外拨等程序性工作应按期完成。截至项目执行期结束时,各子课题执行率应均达到75%。
二、对各课题要求和建议
  (一)对课题一的要求和建议
  1、已完成既定研究内容的子课题(任务),应尽快开展其他程序性工作,如进一步沟通掌握地方相关部门管理需求、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等。
  2、应与课题二、三、四研究工作充分衔接,充分利用三条廊道较为深入的研究成果,综合形成京津冀区域中长期的水环境保护战略。
  3、水生态功能四级分区部分,水专项研究成果可以与国家流域规划明确的分区级别存在差异,应更加突出体现研究过程的科技增量,体现为决策管理的支撑和服务。
  4、承载力评估预警部分,应明确承载力评估的计算边界条件,目前结论中天津等地承载力未超载值得商榷,此外应考虑与其他课题中承载力评估结果发生差异的问题根源。
  5、生态补偿部分应尽快形成定量的补偿金额。
  6、“十四五”目标指标的确定应包含深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应充分与中长期目标衔接并推断近五年目标的合理区间,应研究提出达标的多种措施方案。
  (二)对课题二的要求和建议
  1、对于官厅水库应开展氟化物超标的针对性分析。
  2、针对黄河调水今后成为常态的现状,应开展黄河调水对永定河流域影响分析。
  3、针对张家口农业用水占比低于京津冀区域总体农业用水占比的情况,应进一步分析张家口农业用水节水潜力大小和体现方式。
  4、针对水生态功能分区与当前水生态功能分区体系不一致的问题,应明确当前永定河二级水生态分区与京津冀区域四级分区的关系,明确分区主导生态功能的含义,明确官厅水库设置地表水Ⅱ类水质目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污染源清单研究应尽快落实到月精度尺度,通过通量差计算的形式保证污染源清单已达成全集,同时通过正算反算结合、衔接入河排污口调查结果、考虑水体自净能力影响的方式,提高源清单的准确性。其他课题涉及源清单的研究任务均可参考借鉴。
  6、可参照生态植被修复对策的十六个字总结,对各项研究成果进一步提炼总结,形成方向性和原则性的指示,进一步应用于“十四五”规划。
  7、生态补偿部分应充分考虑黄河调水对跨界生态补偿的影响,保证补偿金额与当地工作成效的一致性。
  (三)对课题三的要求和建议
  1、对于北京出境断面不达标的情况,应深入分析问题,找出症结。
  2、将污染源落到控制单元,充分考虑断流河道等无法应用通量差核算等特殊情况,将河道自净能力纳入污染源与水质核算中,考虑排放量和入河量的差异,尽快形成源清单成果。
  3、充分衔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关键指标要求并开展深入研究,如河湖缓冲带修复长度、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分布、恢复土著鱼类类型、区域再生水利用体系建设等。
  (四)对课题四的要求和建议
  1、各子课题均应进一步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密切沟通,就管理部门真正关心的问题给出研究建议。
  2、做好大清河智慧子平台与京津冀区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的融合。
  3、应着重考虑课题研究成果对“十四五”的支撑与贡献。
  (五)对课题五的要求和建议
  1、提升成果表达方式多样性,除采用数据、图表展示以外,还可以增加视频影像展示等。
  2、公众投诉途径获取有效数据的可能性较低,应考虑爬虫抓取等方式扩大信息量的获取与应用。
  3、水质预测功能目前尚未考虑污染源输入影响已获得了较高的预测精度,应重点考虑预测过程的科学性及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可靠性。
  4、应充分体现多来源数据的综合分析功能,社会经济数据等多种数据均可纳入分析研究。
  5、针对平台开发的八个功能,应开展与传统方法的比对验证,明确新方法的技术突破点与性能优越性。
  6、思考如何基于大数据方法提炼更多有效信息提交相关部门领导,充分考虑展示的友好性。
  7、实现项目其他课题研究成果可视化,如北运河源清单等。
  8、重视示范工程第三方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
  (六)对课题六的要求和建议
  1、应加快技术体系集成工作,并基于“十一五”至“十三五”的研究成果提出能够应用的技术推荐方案,用于“十四五”规划体系。
  2、针对“十三五”成果集成内容,项目及各课题应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对各研究专题的要求和建议
  (一)承载力评估预警
  北运河承载力评估预警专题研究较为深入,可进一步明确某一控制单元或行政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纵向横向比较结果,用以分析布局合理性;通过对比不同方法的使用效果,提出推荐的承载力评估预警方法;研究成果应尽快简化提炼,形成信息专报提交三省市,支撑地方完成“水十条”承载力监测预警要求。课题一协助配合完成京津冀区域的相关工作。
  (二)污染源清单构建
  大清河全口径污染源清单目前还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验证源清单合理性的问题;除现有按年度展示大清河流域变化趋势外,还应基于控制单元的时间尺度上的变化趋势等,扩展成果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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