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8年10月23日
   

 

全国环境功能区划项目

委托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18年度)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为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效率,集思广益,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承担部分重点问题专题研究。根据预算项目申报书,结合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中长期工作设想,计划开展“面向空间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需求研究”和“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政策体系框架研究”两个课题研究。具体如下:

一、课题任务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择承担单位的课题和要求分别为:

课题1: 面向空间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需求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需求,结合各地空间规划实践,梳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的主要手段,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基于三大空间的生态环境管治需求和方向,形成面向空间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需求分析研究报告。

成果产出:1、《面向空间规划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需求分析研究报告》。

    起止时间:201810-20193

课题经费:10万元

课题2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政策体系框架研究

研究内容:总结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政策及实施效果,收集评估水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生态功能区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大气重点控制区、土壤先行区、海洋功能区划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专项区划、规划和配套管理政策,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政策的建议,形成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政策体系框架研究报告。

成果产出:1、《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政策体系框架研究报告》。

    起止时间:201810-20193

课题经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三、申请受理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板均提交视为有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人员分工等章节。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全国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对外委托课题公开选聘”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1029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全国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对外委托课题公开选聘”。申请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邮编:100012

联系人:迟妍妍  杨小兰

联系电话:010-84949863(电话) 84915269(传真)

邮箱:chiyy@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设立课题专门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我院进一步商议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实施期间,我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按时提交课题成果,我院将组织评议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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