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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试点和重点问题研究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
为强化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项目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实用性,我院决定对2018年度该项目中的部分研究内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题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综合考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启动了《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项目。根据项目研究计划,2018年将主要开展国家环境污染损失核算、国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生态保护与建设支出绩效评价、环境经济核算试点等相关研究。现就其中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支出账户核算研究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共同参与重点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将于2018年7月份启动,2018年9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2018年10月底前形成研究成果,2018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并提交正式报告,相关成果将为建立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二、课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要求
课题名称: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非政府支出核算研究
研究内容:在初步探索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非政府支出的核算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基础上,开展2016年度全国及各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非政府支出核算,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支出账户,明确不同支出主体在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支出的贡献程度。
成果产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非政府支出核算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2万元
三、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来访和申请。
四、申请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组织编制申报文件进行投标选聘。申请文件由课题申报书(含预算说明,格式参见附件)及其他材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版均提交视为有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和技术路线、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人员分工与经费预算等章节。
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2018年度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试点和重点问题研究”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7:00(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18年度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试点和重点问题研究”。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号楼南段315,100012,收件人电话:15201471307(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快递醒目处标明“2018年度国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试点和重点问题申报材料”)
联系人: 牟雪洁 杨小兰
联系电话:010-84949313
传真:010-84925169
电子邮箱:mouxj@caep.org.cn
六、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于2018年7月15日前评审并在环境规划院网站发布选聘结果。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课题实施的跟踪管理。公开选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配套条件、阶段进度等,于2018年7月30日前确定实施方案并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委托方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汇报。承担单位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提交委托方组织评议审查,并于2018年12月底前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
附件: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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