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05月14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对外公开委托指南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果,本次公开选聘将在明确经费额度基础上,以技术择优为主,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课题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总体实施安排,拟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一、工作任务与要求

课题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家信息、技术知识信息和过程信息的动态更新

课题目标: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对普查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对普查过程中涉及到的专家信息、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过程动态等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形成一整套二污普相关的数据集,并快速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检索和分析。

主要任务:1)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进展情况,更新完成2020年专家数据收集,技术知识信息采集和过程信息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工作。(2)修改完善普查专家信息,技术知识信息和过程动态信息的快速检索,查询和分类分析等工作。(3)完成相关更新报告的撰写。 

成果产出:1)更新与维护后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家信息、技术知识信息和过程信息分析整理和检索查询工具;(2)信息更新报告一份;(3)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经费安排:20万。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

申请文件由课题申报书(格式及内容参见附件1)及附件等构成,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相关研究工作成果及其获奖情况。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522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对外公开委托课题”。

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公开评审,按评审结果确定承担单位,选聘结果在网上公示。

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鸿炜亿家酒店806

邮编:100012

联系人:张鸿宇

联系电话:15110092110010-84917585

电子邮箱:zhanghongyu@caep.org.cn 

四、课题管理和实施

评审结果公告将在2020529日前发布。择优选定的课题协作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具体商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内容、阶段进度等要求,于评审结果公告后两周内前签订合同。根据进度由环境规划院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本次公开征集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并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不同项目的跟踪管理,研究期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附件1:申请函(模板)

附件2:课题申报书(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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