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对外公开委托指南
(第二批)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果,根据普查办工作安排要求,本次公开选聘将在明确经费额度基础上,以技术择优为主,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课题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总体实施安排,拟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一、工作任务与要求
课题1:普查年高精度的空气质量浓度网格数据编制及大气环境空间分析
课题目标:根据国家普查办和项目组安排,进行普查年份的高精度的空气质量浓度反演及大气环境形势分析,为普查成果质量校核与验证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任务:(1)基于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料,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份及中间年份的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PM10、SO2、NO2、O3、CO)高精度的网格浓度数据反演,其中PM2.5、PM10需为近地面1公里×1公里浓度数据,且普查年(2007年、2017年)的时间尺度细化(提供月均及季均数据)。(2)协助普查成果质量校核工作,进行普查年的大气环境形势分析及相关知识解释,为从质量角度验证普查成果提供技术支持。(3)普查办和项目组需要的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成果产出:(1)普查年及中间年份的空气质量网格浓度数据。(2)基于空气质量浓度反演数据的普查年大气环境形势分析报告。
经费安排:31万
课题2:普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研究
课题目标:根据国家普查办和项目组安排,进行普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研究,为普查成果应用及普查制度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任务:(1)选取典型地区的典型行业,进行普查数据与排污许可数据对比分析。(2)分析普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异同;从国家层面设计普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路线图,撰写分析报告。(3)普查办和项目组需要的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成果产出:普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研究报告。
经费安排:35万
课题3:普查制度与总量管理制度的衔接研究
课题目标:根据国家普查办和项目组安排,进行普查制度与总量管理制度的衔接研究,为普查成果应用及普查制度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任务:(1)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为基础年,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数据,结合环境统计及总量减排数据,分析估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省际分布。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对比,佐证其数据的可靠性。(2)分析普查制度与总量管理制度的异同;从国家层面设计普查制度与总量管理制度衔接的路线图,撰写分析报告。(3)普查办和项目组需要的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成果产出:(1)普查数据与总量数据对比分析报告。(2)普查制度与总量管理制度的衔接研究报告。
经费安排:40万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考虑时间问题及为能使重点问题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研究单位申报。
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五年以上。课题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项目及报告资料的撰写,负责课题汇报及协助项目组进行验收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请文件由课题申报书(格式及内容参见附件1)及附件等构成,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相关研究工作成果及其获奖情况。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对外公开委托课题申请文件-课题X”。
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公开评审,按评审结果确定承担单位,选聘结果在网上公示。
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北科创业大厦1209室
邮编:100012
联系人: 李勃
联系电话:010-84948741-208,18310606796
传真:010-84948761
电子邮箱:libo@caep.org.cn
四、课题管理和实施
评审结果公告将在2019年7月12日前发布。择优选定的课题协作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具体商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内容、阶段进度等要求,于评审结果公告后两周内前签订合同。
各课题的内容和研究进度应服务于普查公报的撰写和上报。数据分析汇总和支撑材料的撰写、提交应早于普查公报上报时间节点,修改完善的专题研究报告应于2020年5月底前提交。各项阶段性研究成果应及时提交环境规划院进行审查,承担单位应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环境规划院分别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
本次公开征集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并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不同项目的跟踪管理,研究期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附件1:申报书格式与编制大纲
课题申报书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议课题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
(一)课题需求分析
(二)关键问题分析
二、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
重点介绍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曾经承担或者参与的课题情况,以
及申报单位的工作优势等。
三、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一)技术路线
(二)主要研究内容
需要与要求的研究内容进行呼应,提出较为详细的研究内容,体
现工作方法。
(三)关键技术、主要产出与考核指标
主要产出与考核指标应明确数量、完成时限及达到的标准。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课题组织实施机制
(二)课题牵头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介绍
(三)建议的主要课题参与单位及任务分工(如没有联合申报单位,可不说明单位之间任务分工)
五、课题经费预算
说明:包括设备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
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水电房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的测算依据和结果,及经费预算表。
六、相关附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二)相关重大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