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年04月28日
生态环境规划体系建设与政策研究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26年度)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开拓大气环境管理策略研究领域,解决国家“十五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研究编制过程中的部分重点问题,我院决定对生态环境规划体系建设与政策研究项目涉及的若干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环境规划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根据项目2026年度的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的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分别为:
  1.双碳背景下结构变化的机遇及挑战研究
  研究背景:蓝天保卫战的经验表明,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是驱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核心路径。但当前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结构性和根源性压力尚未有效缓解,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与碳排放深度耦合。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十五五”时期将迎来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与碳达峰目标协同实现的关键窗口期。亟须构建系统研究框架,分析2030年前碳达峰对产业、能源结构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量化评估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十五五”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与气候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研究内容:(1)解析碳达峰进程对产业升级、能源转型的驱动机制,识别2030年前碳达峰对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量化评估碳达峰目标下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对全国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空气质量改善的协同效应;(3)基于上述分析,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加强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建议。
  成果产出:《双碳背景下结构变化的机遇及挑战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2.“十五五”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基本思路研究
  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空气质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温室气体、汞、臭氧层损耗物质、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量占全球30%以上。气候变化加剧了空气质量演变复杂性,跨圈层跨介质大气问题愈发凸显,区域污染与全球环境问题交互影响持续加剧,空气质量根本改善面临严峻挑战。亟须立足全球视野,前瞻性布局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统筹考虑多污染物排放特征与环境过程的协同效应,建立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思路,为推进多尺度大气环境问题一体化解决提供支撑。
  研究内容:(1)分析空气质量改善与气候变化应对的协同关系,解析多污染物(包括PM2.5、O3、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的跨介质迁移规律;(2)构建“十五五”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重点围绕PM2.5与O3协同控制、NOx与VOCs协同减排、碳污协同增效三大方向,系统研究并提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的目标体系、减排路径、政策措施及配套技术方案;(3)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框架,设计协同管理创新模式。
  成果产出:《“十五五”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基本思路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3.“十五五”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基本思路研究
  研究背景:“十五五”时期是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节点,但当前我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仍未充分释放,减污与降碳工作存在“串联、双线”或各自为战的思维定式,大气污染攻坚行动仍以末端治理为主,而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也未充分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等对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的区域异质性要求等。因此,亟须面向美丽中国和“双碳”目标,设计中长期协同控制战略,构建协同治理路径,为碳污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1)面向近中期美丽中国建设、碳达峰和新一轮NDC目标,设计近中期基于不同目标导向的协同控制情景,分析不同情景面临的挑战和压力;(2)面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需求,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综合成效评价方法,系统对比评估不同减排情景增效表现;(3)考虑空间分异和行业演变规律,研究提出区域差异化、措施精细化协同减排策略;聚焦重点区域和行业,构建“十五五”协同治理的目标、路径和对策。
  成果产出:《“十五五”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基本思路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为使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单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请受理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邮编:100041
  联系人:贺晋瑜
  联系电话:010-89658170  13439725627
  电子邮箱:hejy@caep.org.cn
五、成交原则
  我院将组织评议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6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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