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3年07月12日
碳市场管理和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23年度)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我院决定对碳市场管理和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涉及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范任务申请程序,保障公开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根据项目2023年度的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分别为:
  课题: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技术及政策研究
  研究背景: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求,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亟需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厘清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之间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然而,我国融合清单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未业务化开展。为此,有必要开展国内外融合清单编制技术和进展研究,并识别发达国家在融合清单编制技术和推广应用中的问题和经验,为我国融合清单编制技术研究和体系搭建提供支撑,以服务于减污降碳路径规划。
  研究任务:(1)收集并梳理国内、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方法;(2)深入分析发达国家融合清单编制工作的经验和不足;(3)对我国融合清单的业务化编制工作及技术体系构建提出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技术及政策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041
  联系人:唐倩
  联系电话:18510044908
  电子邮箱:tangqian@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附件1:申请函(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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