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3年07月07日
区域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项目委托课题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023年度)
  
  根据《区域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项目2023年度的总体安排,本次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和要求        课题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结构调整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优化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1)梳理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结构调整政策措施,并定量分析评估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2)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约束开展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路径研究;(3)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建议。
  成果产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结构调整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优化路径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12万元
   课题2: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任务:(1)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收集梳理过去十年对国家减污降碳标准执行的总体情况,重点关注行业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中污染物限值之间的差异,评估各地污染物限值标准严格程度、制订和实施的时间差异、对现有设施/新建设施标准规定的差异等关键指标,进一步调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减污降碳现实需求之下地方标准设置的背后逻辑。(2)从协同治理理论出发,对比探究区域层面对地方标准的管理能力,分析地方标准制定、执行及监督中的所存在的区域性协调协商机制;(3)基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要求,研究提出区域统一标准体系建立的协调机制和案例基础。
  成果产出:《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标准体系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8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
  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招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1号楼810室
  邮编:100041
  联系人:贺晋瑜
  联系电话:13439725627
  电子邮箱:hejy@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组织评议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前下达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将指定专人负责不同课题的跟踪管理。招标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区域、阶段进度等内容,于2023年7月31日前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1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的初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附件1:申请函(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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