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项目委托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
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继续“开门编规划”,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项目涉及的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
一、课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要求
课题1:全国臭氧污染特征和控制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
(1)比较全国臭氧浓度和污染天数,评估臭氧污染总体形势;
(2)对全国尤其是重点城市臭氧时空变化特征进行研究,分析区域臭氧污染发展演变规律和相互传输对城市臭氧浓度的影响,提出加强联防联控的管控建议;
(3)对全国尤其是重点城市臭氧成因进行研究,分析各个城市气象因子和主要气态前体物与臭氧浓度间关系,提出不同城市的重点管控方向。
成果产出:《全国臭氧污染特征和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拟支持经费:15万元(如项目经费核减,将根据项目经费实际拨付情况,相应核减委托业务费比例)
课题2:《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经验总结
研究内容:
(1)跟踪《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地实施进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动态,对各地的典型大气污染防治经验进行总结与研究分析;
(2)整理总结各地《行动计划》实施实践中的工作成果及数据;
(3)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各地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整理、分析,为大气环境管理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
成果产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经验技术报告
拟支持经费:15万元(如项目经费核减,将根据项目经费实际拨付情况,相应核减委托业务费比例)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请受理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使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将所有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格式请见(附件1、2)。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申报文件电子版。邀请申报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鸿炜亿家603室
邮编:100012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10-84915768 18513855017
电子邮箱:liuwei@caep.org.cn
五、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对外委托课题,课题申报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10月中旬完成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环境规划院组织专家开展课题验收审查。承担单位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附件1:申请函(模板)
附件2:课题申报书(模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