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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年05月02日

 

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论证

2013425,福州市人民政府在福州组织召开了《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2011-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专家论证会,环境保护部周建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环保部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我院洪亚雄院长、吴舜泽副院长以及综合规划部、水环境部、大气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任论证专家组组长、王如松院士任论证专家组副组长,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省环境科学学会、福州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9名院士、专家受邀任评审专家。

我院吴舜泽副院长代表规划编制技术组汇报了《大纲》研究内容、方法、过程和成果。专家组听取了汇报,认为“福州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是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不仅对优化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全国其他城市产生示范作用”。专家认可了环境总规任务和成果体系,认为“《大纲》提出的‘生态红线’、‘风险红线’、‘资源底线’、‘排放上限’和‘质量基线’等核心任务,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重点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可为破解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格局的矛盾、以及结构、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提供科学支撑”。专家高度肯定了《大纲》成果质量,认为“《大纲》明确了福州环境功能定位,开创性地构建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体系以及基于环境空间格局、环境承载力的规划方法,可以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大纲》指导思想明确,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结构完整,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方法正确,可以据此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专家组同时从加强与城市各项规划衔接,创新规划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基础性、系统性、整体性、引领性和权威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周建副部长在《大纲》论证会上高度评价了《大纲》编制质量,对福州市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城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周建副部长深刻阐述了城市环境总规的定位和重要意义,认为“环境总体规划是源头规划,是先导性、前置性规划。当前及未来,绿色城镇化是发展的大趋势,环境总体规划对城镇化发展过程加以引导,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区域发展定位,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建立科学生态问责管理机制的重要尝试,是全面实现环境小康、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必要加快推进环境总体规划”。周建副部长特别强调了环境总规编制要求,要求“规划编制体现人本思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社会各阶层意志,要转换规划决策机制,积极探索规划人大立法,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

我院自环境总规试点编制前期工作以来,一直为环境保护部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编制技术要求》、《重要决策信息参考——编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技术思考和初步实践》等技术指导文件和参考材料。在首批编制试点中牵头承担了福州、宜昌、嘉兴等城市的环境总规研究编制工作,我院高度重视福州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联合4家单位,组织了约40名技术人员,经过8个月的研究,大规模集中调研3次,交流衔接近10轮,基本完成了13项专题报告,形成了规划大纲、图集。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落实周建副部长讲话精神,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大纲成果,并抓紧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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