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规院概况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处
计划财务处
战略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管理
与政策研究所
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
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
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研究所
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
形势分析与规划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风险损害
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规划与政策
模拟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土壤保护与景观设计中心
碳达峰碳中和
研究中心
黄河生态保护研究中心
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
研究中心
气候投融资研究中心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研究中心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
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
生物多样性与
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
美丽中国研究中心
无废社会创新中心
新污染物与环境健康研究中心
排放交易与减排研究中心
企业绿色治理
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与经济
核算中心
EOD创新中心
水生态研究中心

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论证
我院吴舜泽副院长代表规划编制技术组汇报了《大纲》研究内容、方法、过程和成果。专家组听取了汇报,认为“福州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是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不仅对优化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全国其他城市产生示范作用”。专家认可了环境总规任务和成果体系,认为“《大纲》提出的‘生态红线’、‘风险红线’、‘资源底线’、‘排放上限’和‘质量基线’等核心任务,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重点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可为破解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格局的矛盾、以及结构、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提供科学支撑”。专家高度肯定了《大纲》成果质量,认为“《大纲》明确了福州环境功能定位,开创性地构建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体系以及基于环境空间格局、环境承载力的规划方法,可以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大纲》指导思想明确,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结构完整,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方法正确,可以据此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专家组同时从加强与城市各项规划衔接,创新规划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基础性、系统性、整体性、引领性和权威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周建副部长在《大纲》论证会上高度评价了《大纲》编制质量,对福州市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城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周建副部长深刻阐述了城市环境总规的定位和重要意义,认为“环境总体规划是源头规划,是先导性、前置性规划。当前及未来,绿色城镇化是发展的大趋势,环境总体规划对城镇化发展过程加以引导,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区域发展定位,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建立科学生态问责管理机制的重要尝试,是全面实现环境小康、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必要加快推进环境总体规划”。周建副部长特别强调了环境总规编制要求,要求“规划编制体现人本思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社会各阶层意志,要转换规划决策机制,积极探索规划人大立法,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
我院自环境总规试点编制前期工作以来,一直为环境保护部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编制技术要求》、《重要决策信息参考——编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技术思考和初步实践》等技术指导文件和参考材料。在首批编制试点中牵头承担了福州、宜昌、嘉兴等城市的环境总规研究编制工作,我院高度重视福州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联合4家单位,组织了约40名技术人员,经过8个月的研究,大规模集中调研3次,交流衔接近10轮,基本完成了13项专题报告,形成了规划大纲、图集。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落实周建副部长讲话精神,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大纲成果,并抓紧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