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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5年07月30日
《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六个部分、17项措施。计划到今年底前,完成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立行立改;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风险隐患整治,重金属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到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广西、湖南、江西、云南、广东等5省(自治区)和河南三门峡、贵州黔东南等21个市(州)。全国其他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的重金属污染物聚焦铅、汞、镉、铬、砷、铊、锑,兼顾锰、锌、铜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方案》提出,要按照“查、评、改、治、防、管”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
环境规划院长期致力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积极支撑了《方案》的研究起草与实施。下一步,环境规划院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方案》实施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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