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2年08月08日
环境规划院牵头编制的《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8月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在沈阳市组织召开《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席北斗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胡华龙研究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李润东教授,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李金惠教授,清华大学刘建国教授,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孙书晶教授,北京科技大学汪群慧教授等7位固体废物领域高水平专家到场指导。会议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裴希岩主持,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吕雪峰、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一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院无废社会创新中心副主任、投资所高级工程师张筝代表技术组汇报了《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编制单位对沈阳市固体废物管理及产生处置现状、问题进行了系统调研和分析,结合城市发展定位,根据“十四五”期间国家和辽宁省“无废城市”建设有关要求,提出了沈阳市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方面制定“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系统谋划了支撑“无废城市”建设的系列工程。
  与会专家高度肯定了《实施方案》,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专家组认为,沈阳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辽宁省省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具有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有利于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方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目标明确,符合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裴希岩局长对我院和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的编制组开展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指示部署。
  《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是我院无废社会创新中心成立以来编制完成的第一个“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是我院固体废物领域的一项重要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做好其他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建设“无废社会”和实现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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