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 首页栏目 > 招聘信息 > 2022年招聘
发表日期:2022年03月28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2022年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始建于2001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中长期生态环境规划、重点流域和区域规划、重点领域环境规划等编制与实施评估技术支持;开展环境政策相关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承担环境保护税费、生态补偿、排污交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审计、环境公共财政等环境政策实践与应用研究;承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标准、技术政策、工程规范等研究制定及跟踪评估;承担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示范建设、调查与技术咨询;承担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核算与评估等研究及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先后完成70多项国家级重点规划、110多项流域和区域级环保规划和100余项国家环境政策研究,承担16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80多项国际合作项目,报送重要环境决策参考和专报300余份,多项规划和政策得到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采纳、批复。出版专著320余部,发表各类科研论文2100余篇,获得国家与部省级科技奖50余项。
  二、招聘部门
  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是环境规划院二级部门。牵头承担面向“美丽中国”的国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研究、跟踪评价与成效评估的技术支撑,开展工程规划设计方法与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各类重大生态环保规划的工程项目策划、设计和成效评估;承担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简称EOD模式)等环保项目新模式、新机制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支撑、标准体系研究和社会化咨询服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风险管控的调查评估、技术研发、示范建设、验证评估等社会化咨询服务;承担区域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成效评估的研究和社会化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土壤等多要素协同管理与技术支持。负责EOD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各项工作,归口负责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担院里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说明
  本次拟招聘2个岗位2名工作人员。正式录用后,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和各项相关待遇参照我院在编人员执行。无事业单位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
  四、招聘岗位情况
  1.岗位名称:重大工程与空间规划方案研究(1人)
  岗位职责:结合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理论与方法、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与技术方法研究,开展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策划、规划方法、标准制定,承担空间规划及项目咨询过程中相关图件制作等。
  岗位条件:具备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景观生态学、生态学、区域地理、人文地理、区域经济、环境经济学、统计学、国土空间规划、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有较好的研究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发表过高水平论文优先考虑;具有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应用、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大数据分析等相关科研背景及项目经历,熟练掌握3S技术、CAD、AI、ID、FME、SketchUp等软件者优先。
  2. 1.岗位名称:重大项目全过程咨询(1人)
  岗位职责: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策划、可研、投融资、跟踪评估咨询、重大政策研究、重点专题研究等。
  岗位条件:具备工程管理、金融、投资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逻辑思维能力、协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开拓意识,积极主动性高、承压能力强,注重团队配合,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同时欢迎有兴趣的相关专业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到我中心实习学习,实习期间提供学生补助。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网站(www.caep.org.cn)招聘信息页下载附件《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年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发至eeecc@caep.org.cn邮箱,并附个人详细简历。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
  注意: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简历投递方式。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参加面试。
  (四)政审、体检和公示
  通过面试的人员提供相应的政审材料,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网站公示3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