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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我院与苏州市吴江区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吴江示范区环境质量提升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6月15日,我院与吴江区人民政府在吴江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吴江示范区环境质量提升战略合作协议。我院副院长严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二专员办督察专员吴海和,苏州市政府副市长陆春云,苏州市政协副主席、吴江区区委书记王庆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毛元龙、副局长蒋勐,吴江区政府副区长李卫珍、朱建文、戚振宇等出席签约仪式。大气所雷宇所长代表我院与吴江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吴江区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吴江示范区建设的底色和基色,也是实现绿色发展、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019年,我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该协议基础上,我院与吴江区人民政府经深入讨论,双方决定在示范区建设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创新、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期望通过提升吴江区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协同发展新模式,助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助推吴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院与吴江区的合作全面展开,将有力地推动吴江加快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与此同时,通过提炼吴江区相关工作的有益经验并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应用,将有助于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落实新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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