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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十三五”污染防控规划》编制座谈会
在北京召开
受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委托,我院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十三五”污染防控规划》编制工作。自去年9月重金属污染防治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后,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初步编制形成规划大纲。
为充分听取各有关省意见和建议,2015年10月16日,我院在北京组织召开《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十三五”污染防控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环保厅等14个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省技术人员,环境规划院和固管中心规划编制组成员60多人参加会议。污防司固体处、化学品处、重金属办受邀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由我院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中心孙宁常务副主任主持。污防司李蕾副司长到会讲话,通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考核情况,介绍《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十三五”污染防控规划》工作部署、总体思路和下阶段工作要求。孙宁主任,从规划编制范围主线、编制过程、主要问题、思路原则、防控重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方面介绍了规划大纲内容。各省参会人员结合本地“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问题,以及今后的重点工作,对“十三五”规划框架、目标指标、防控重点、防治任务等提出了很多针对性意见建议。吴舜泽副院长强调对“十三五”规划定位、规划导向要集思广益,加强分析论证。
本次会议对统一“十三五”工作思路,加强了国家和地方在规划编制上沟通理解,为进一步解决规划编制难点、实现规划落地创造有力条件。下阶段,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各地的沟通协作,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做好分析论证,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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