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1年03月23日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培训班成功举办

 

为了落实环境保护部218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切实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环保部污防司321日在北京举办了《规划》实施培训班。环保部污防司、环境规划院、6大督查中心、31个省(市、区)环保厅(局)代表及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汪建副司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由污防司重金属办张嘉陵副主任主持。张嘉陵副主任对《规划》实施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认真组织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的要求。我院吴舜泽副院长系统介绍了《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及主要内容,对省级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与技术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咨询部孙宁介绍了重金属污染区域综合整治与项目组织实施要求。综合规划室万军介绍了《规划》实施考核基本思路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查核算的基本思路。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杨晓松副所长介绍了我国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防治技术。浙江、河南和青海代表分别介绍了本省规划编制的经验。

会议还开展了座谈交流,充分听取了各省代表关于省级和重点区域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方案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污防司和环境规划院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答疑解惑。会议也对地方规划技术审查时间进行了明确。

汪键副司长做了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此次培训的成效。指出: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重金属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一项重点工作;二是地方要加强基础工作,下大力气摸清底数;三是要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共同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四是要把握时间节奏,6月底前要完成地方规划编制。同时汪键副司长强调,规划实施考核是衡量规划实施效果、提高项目实施绩效、明确地方政府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研究对待,环保部将进一步完善评估考核方案,尽快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我院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技术支撑单位,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研究,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支持开展了《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方案的研究。我院承办了此次培训班,我院温丽丽、贾杰林、王依、赵云皓、尹一男等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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