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5年10月19日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

与考核座谈讨论会在京召开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8)的要求,环保部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于20151016日在京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的座谈讨论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区、市)一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吴萨调研员介绍了“十二五”规划评估考核的情况,对《规划》评估考核提出要求。环境保护部规划区划处贾金虎处长对《规划》终期评估和考核总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环境规划院王倩高工、周劲松副研究员就终期评估和考核总体思路与安排、《规划》省级自评估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和评估具体技术、《规划》考核重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各省(区、市)就省级自评估报告大纲内容与指标的完善提出了修改建议,并与环境规划院战略规划、水、大气、生态、咨询、政策、风险中心等各部门终期评估与考核的技术人员就部分大纲内容和具体指标方面存在的疑问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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