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3年02月25日

哪些需总结 哪些需深思?

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和措施分析评估

吴舜泽 万军 贾杰林 张菲菲 李新

 

编者按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这一规划再次明确,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各减少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各减少10%的减排目标。“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超额完成,为“十二五”污染减排打下了怎样的基础?还有哪些问题尚未解决?特约请相关专家对“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进行解读,以期对读者有所借鉴。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各级政府、各部门以落实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为抓手,注重环境质量改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污染防治进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实现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完成了重点任务。

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实属不易,综合效益显现。但“十一五”污染减排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我国污染减排仍任重道远。

一、在环境压力超过规划预期的情景下,仍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实属难能可贵

 “十一五”期间,部分与环境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实际情况超过预期。国内生产总值超出目标13.7万亿元,城镇人口多增加1100万人,多消耗5.5亿吨标准煤的能源,节能降耗指标低于目标0.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预期0.5个百分点。这些因素偏离了“十一五”规划10%减排基准情景,增加了208万吨化学需氧量(简称COD)493万吨二氧化硫减排压力。

2010年,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了12.45%和14.29%。与“十一五”规划提出的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相比,分别多削减了34.7万吨和109.4万吨,“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超额完成。同口径相比,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到2003~2004年水平,COD排放量持续下降。

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污染物新增量因素,“十一五”期间各项工程和措施实际完成COD削减694万吨(2005年排放量的49),二氧化硫削减1044万吨(2005年排放量的41)。换言之,“十一五”期间消化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COD518万吨,二氧化硫680万吨。因此,控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增污染,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是中国新时期污染减排面临的首要任务和最大困难。

二、工程治污贡献最大,奠定了实现减排目标的基础

  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环保累计投入超过1666.53亿元,是“十五”投资的近3倍。全社会加大了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环保投资超过两万亿元。其中“十一五”污染减排工程总投入约为8160亿元,包括建设投资4550亿元,运行费用约3610亿元,保障了治污减排工程建设。

  到2010年,河北、河南、湖南、贵州等16个省(区、市)辖区内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全国累计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832(“十一五”期间增加约2000),处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十一五”期间增加6535万立方米/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5-2024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323号-1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