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年07月05日
环境规划院承办的
“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和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培训班
圆满结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研究工作,7月1日至3日,由生态环境部综合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的“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和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培训班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凌江,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义,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美丽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万军出席开班式并致辞。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伯星出席培训班开班式。生态环境部综合司规划区划处处长王倩主持开班式。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规划编制和美丽中国建设实施牵头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地规划编制研究技术骨干等有关代表共110人参加本次培训。
 
 
  凌江督察专员强调,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做好“十五五”规划战略谋划,要深刻认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体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深入研究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策略、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要把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要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注重多学科的交叉结合,要扎实有序推进“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陈明义副厅长指出,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厦门实践”经验,为福建生态省建设谋篇布局。新征程上,要争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美丽中国先行标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实践样板、生态文明改革创新的美丽中国行动先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万军副院长提出,“十五五”时期是对标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要求、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关键时期,要根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解决力度,确保美丽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实现。
  培训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周南以“深入开展前期研究,理清‘十五五’发展思路”为题目进行了专题讲座,万军副院长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综合司规划区划处王倩处长、环境规划院战略规划研究所秦昌波所长、科财司投资处王帅副处长分别围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研究技术大纲初步考虑、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等内容进行讲解。环境规划院形势中心、战略规划所有关技术骨干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下步考虑、《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等内容进行介绍。河北、江苏、山东、厦门、成都等典型省市还围绕规划监测评估、重大工程实施等方面,交流了本地区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为各地开展“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提供借鉴参考。
  此外,培训班组织各省市围绕“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和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工作开展了座谈,深入交流相关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学员赴厦门筼筜湖、厦门规划展览馆进行现场参观,了解学习筼筜湖综合治理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本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多样,有助于全国各地区进一步了解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和“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方法、路径和手段,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思想、保持联动。
  环境规划院作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国家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支撑单位,将在综合司的组织和要求下,持续支撑推动建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全力支撑“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和“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等工作,并将搭建好技术交流平台,推动全国各地共同做好“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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