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年03月18日
环境规划院全力支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央文件印发实施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精准科学、依法管控,明确责任、协调联动,提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监督考核四方面重点任务,以及组织保障要求。
  《意见》编制工作启动以来,生态环境部精心组织,成立由分管部领导任组长、王金南院士任常务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环评司组织环境规划院和相关单位与研究机构,全力推进《意见》编制工作,先后开展多次专题研究、调研座谈、部门对接等,高质量完成《意见》研究、起草和实施工作。环境规划院历来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工作,2016年以来,我院作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核心技术支撑单位,牵头支撑生态环境部出台“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全国省、市两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完成发布实施,参与完成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关键技术与应用》获得2023 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下一步,我院将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心,组织战略规划所和相关部门研究力量,支撑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做好《意见》贯彻落实,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和落地实践研究,支撑生态环境部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等试点研究工作,为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支撑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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