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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论证
2015年10月1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在烟台市组织召开了《烟台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专家论证会。烟台市人民政府包信勇副秘书长、环保局姜青山局长、车剑波副局长以及市发改、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国家环保局副局长金鉴明,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刘启风,原环保部办公厅副主任闫世辉,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蔡建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主任强真,山东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刘厚凤等专家参加论证会。作为烟台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牵头单位,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带领环境规划院、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的主要技术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论证会由包信勇副秘书长主持,阐述了烟台市发展现状、环境诉求以及编制环境总体规划对烟台的重要意义。会议成立了以金鉴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专家组审阅了烟台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与研究报告,听取了我院战略规划部于雷室主任关于《大纲》编制情况与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大纲》通过论证。专家组认为《大纲》全面系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精神,以空间格局优化为核心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风险防线”,初步构建了生态、水、大气等环境空间分级管控体系,基本符合烟台市生态环境特征,为下一阶段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烟台市是我国第二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试点城市,受烟台市人民政府委托,我院牵头承担了烟台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在烟台市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环保部规财司的指导下,目前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下一阶段,规划编制组将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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