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3年05月02日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2013 426日,环境保护部在福州市召开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座谈会。会议由规划财务司主办,环境规划院协办,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周建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分管厅长及规划财务处长,首批12个试点城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及环保局局长、规划编制技术人员,环保部规财司、政法司等13个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共170余人参加会议。我院洪亚雄院长、吴舜泽副院长、陆军副院长,以及综合规划部、水部、大气部、生态部的十余位福州市环境总规编制主要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我院吴舜泽副院长做了城市环境总规实践、成果和体会的报告,剖析了环境总规的内涵,交流了我院探索形成的环境功能定位与目标指标确定、生态红线体系构建与分区管控、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与分类管理、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总规关键技术,介绍了福州市环境总规大纲编制的初步成果,并从实践出发浅谈体会与思考;福州市人民政府交流了福州市开展城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的经验和认识;各试点城市汇报了本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各省环境保护厅(局)代表也进行了会议交流发言。

周建副部长发表重要讲话。周建副部长深刻阐述了编制城市环境总规的重要意义,指出编制环境总规是当前应对环境保护面临的巨大压力、加强城镇化进程环境保护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运而生、迎难而上的重要举措;总结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成效,对我院牵头编制的福州市环境总规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福州市环境总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强调规划提出的“质量基线”、“风险红线”等理念对于城市环境管理转型具有重要创新意义;同时也分析了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根据周建副部长讲话精神,结合福州市环境总规大纲论证会与环境总规试点座谈会情况,我院将加快推进福州、嘉兴、平潭、宜昌等试点城市环境总规的编制工作,并在编制中不断落实周建副部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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