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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2年03月27日
《“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监督评估网络,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范围全覆盖,自然保护地不合理开发活动基本得到遏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国家和地方互联互通。“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在引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针对生态环境标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提出要健全重点领域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完善生态监测调查与评估、生态监测站点及样地建设、检查执法和督查考核等各项标准规范,支撑源头防控、过程监管、结果考核的全过程生态保护监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规范化和制度化。
(来源:中国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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